高速高炮广告牌设置的范围有什么要求?
2019-10-30
湖北某高速经营管理者向路政管理机构申请设置一大型广告牌,该广告牌拟设置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但因当初修建高速公路时征地过少,高速公路用地边缘设置的隔离栅距离高速公路路侧护栏仅有5米,大型高速路牌广告若设置起来,将有一部分广告看板伸入高速公路上空。路政管理机构以该地点设置广告牌不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为由,作出了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
高速公路两侧并非随处可以设置广告设施来发布广告。设置高速高炮广告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设置广告牌,应满足原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不得侵入公路建筑限界,应当满足相关视距的要求。
同时,不得附着在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23条规定: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设置广告牌还应当符合当地人民政府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规定:户外广告的设置、张贴,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工商行政管理、城建、环保、公安等有关部门制订规划,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监督实施。
在政府机关和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筑控制地带以及当地人民政府禁止设置、张贴广告的区域,不得设置、张贴广告。
此外,应当符合地方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例如《广东省公路及两侧广告标牌设施管理办法》规定:公路路肩外缘线以内范围不得设置广告设施(收费站广场除外);公路标志前后各100米、公路隧道口上方不得设置广告、标牌设施;其他影响交通安全、公路安全的地方不得设置广告设施。













